三命通会/卷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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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天干阴阳生死

或问:十干有阴阳、刚柔、生死之分,其说然否?答曰: 十干五阳五阴,阳者为刚,阴者为柔,其生死之分如母生子, 子成而母老死,理之自然。赋曰:阳生阴死,阳死阴生,循环 逆顺,变化见矣。

甲木乃十干之首,主宰四时,生育万物;在天为雷为龙, 在地为梁为栋,谓之阳木。其禄到寅。寅为离上之木,其根已 断,其枝已绝,谓之死木。死木者,刚木也,须仗斧斤斫削方 成其器。长生于亥,亥为河潭池沼之水,名曰死水,故死木放 死水中,虽浸年久,不能朽坏,譬如杪椿之木,在于水中则能 坚固。若离水至岸而遇癸水,癸水者,活水也,为天地间雨露, 日晒雨淋,干湿不调,遂成枯朽,则能生火,火旺而木必焚矣, 故有灰飞烟灭之患耳。且午属离火,火赖木生,木为火母,火 为木子,子旺母衰,焉有不终之理?故甲木死于午。经云:木 不南奔。正谓此也。

乙木继甲之后,发育万物,生生不已;在天为风,在地为 树,谓之阴木。其禄到卯,卯为树木,根深叶茂,谓之活木。 活木者,柔木也,惧阳金斫伐为患,畏秋至木落凋零,欲润土 而培其根,利活水而滋其枝叶。活水者,癸水也,即天之雨露, 地之泉源;润土者,己土也,如耕耨之土,成稼穑之功。己禄 在午,午乃六阳消尽,一阴复生,故稻花开于午时,乙木生于 午地。十月建亥,亥乃纯阴司令,壬禄到亥当权,死水泛滥, 土薄根虚,有失培养。故乙木死于亥。经云:水泛木浮。正此 谓也。

丙火丽乎中天,普照六合;在天为日为电,在地为炉为冶, 谓之阳火。其禄在巳,巳为炉冶之火,谓之死火。死火者,刚 火也,喜死木发生其焰,恶金、土掩其光。死木者,甲木也, 甲禄在寅,寅乃阳木之垣,木盛火生,隐于木石之间,非人用 之,不能生发,故五阳皆出乎自然而为先天,五阴皆系乎人事 而为后天,丙火生于寅,其理甚明。如太阳之火自东而升,至 西而没,且酉属兑,兑为泽;己土生金,金气盛,掩息丙火之 光,不能显辉,岂无晦乎?故丙火生于寅而死于酉。经云:火 无西向。正此谓丁火继丙之后,为万物之精,文明之象;在天 为列星,在地为灯火,谓之阴火。其禄到午,乃六阴之首,内 有乙木,能生丁火。乙为活木,丁为活火。活火者,柔火也, 丁喜乙木而生,乃阴生阴也,如世人用菜油麻油为灯烛之义, 夫油乃乙木之膏也。至于酉时,四阴司权,灯火则能辉煌,列 星则能灿烂,故丁生于酉;至于寅地,三阳当合,阳火而生, 阴火而退,如日东升,列星隐耀,灯虽有焰,不显其光。故丁 生于酉而死于寅也。经云:火明则灭。正谓此也。

戊土洪濛未判,抱一守中,天地既分,厚载万物,聚于中 央,散于四维。在天为雾,在地为山,谓之阳土。其禄在巳, 巳为炉冶之火,锻炼成器,叩之有声,其性刚猛,难以触犯。 喜阳火相生,畏阴金盗气。阳火者,丙火也,丙生于寅,寅属 艮,艮为山,山为刚土,即戊土也,赖丙火而生焉。至于酉地, 酉属兑,金耗盗戊土之气,乃金盛土虚,母衰子旺,又金击石 碎,岂能延寿?故戊土生于寅而死于酉。经云:土虚则崩。正 此谓也。

己土继戊之后,乃天之元气,地之真土。清气上升,冲和 天地,浊气下降,聚生万物,谓之阴土。天地人三才皆不可缺 此土,如乾坤中一媒妁,阴阳失此,岂能配偶?故于四行无不 在,于四时则寄旺焉,乃真土也。喜丁火而生,畏阳火而燥。 其禄到午,午中丁火能生巳土,被乙木盗其栽培之气。至于酉 地,丁火而生,丁火既生,己土亦能生也;至寅用事,木火司 权,锻炼己土,遂成磁石,反失中和之气,岂有不损之理?故 己土生于酉而死于寅。经云:火燥土裂。正此谓也。

庚金掌天地肃杀之权,主人间兵革之变。在天为风霜,在 地为金铁,谓之阳金。其禄到申,申乃刚金,喜戊土而生,畏 癸水而溺;长生于巳,巳中戊土能生庚金,乃阳生阳也;巳为 炉冶之火,锻炼庚金,遂成钟鼎之器,叩之有声,若遇水土沉 埋则无声也,所谓金实无声。至于子地,水旺之乡,金寒水冷, 子旺母衰,亦遭沉溺之患,岂能复生?故庚金生于巳而死于子。 经云:金沉水底。正此谓也。

辛金继庚之后,为五金之首,八石之元。在天为日月,乃 太阴之精,在地为金,金乃山石之矿,谓之阴金。其禄到酉, 酉中己土能生辛金,乃阴生阴也,谓之柔金,为太阴之精。长 生于子,子乃坎水之垣,坎中一阳属金,另有二阴属土,土能 生金,子隐母胎,未显其体,得子水荡漾,淘去浮砂,方能出 色,此乃水济金辉,色光明莹。至于巳地,巳为炉冶之火,将 辛金炼成死器,亦被巳中戊土埋没,其形不能变化,岂能复生 ?故辛金生于子而死于巳也。经云;土重金埋。正谓此也。

壬水喜阳土而为堤岸之助,畏阴木而为盗气之忧。在天为 云,在地为泽,谓之阳水。其禄在亥,亥为池沼存留之水,谓 之死水。死水者,刚水也,赖庚金而生,庚禄到申,能生壬水, 乃五行转养之气。至于卯地,卯乃花叶树木,木旺于卯则能克 土,土虚则崩,故堤岸崩颓,而壬水走泄,散漫四野,流而不 返,又被阴木盗气,岂得存活?故壬水生于申而死于卯也。经 云:死水横流。正谓此也。

癸水继壬之后,乃天干一周阴阳之气,成于终而反于始之 渐,故其为水清浊以分,散诸四方,有润下助土之功,滋生万 物之德。在天为雨露,在地为泉脉,谓之阴水。其禄在子,子 乃阴极阳生之地,辛生庚死之垣;癸为活水,活水者,柔水也, 喜阴金而生,畏阳金而滞,欲阴木行其根则能疏通阴土,阴土 既通于地脉则能流畅。二月建卯,为花果树木,木旺土屋,癸 水方得通达。至于申地,三阴用事,否卦司权,天地不交,万 物不通,申中坤土、庚金遂成围堰,使癸水不能流畅,困于池 沼,无所施设,岂再生物?故癸水生于卯而死于申。经云:水 不西流。正谓此也。

论曰:五行长生之理与万物亦同。且如日之初出时,光明 可观,至午离宫,光明愈甚,月之初出,巧若蛾眉,至望光明 圆洁;若人之生,自少至壮,自老至死,常理也。人之初生也, 婴孩啼笑而已,至壮贤愚方辨,万物皆一同。

甲木生亥,亥令属水,甲木居焉,木旺于春,至寅临官归 禄,甲木得垣,至午则死;丙火生寅,寅令属木,丙火居焉, 火旺于夏,至已临官归禄,丙火得垣,至酉则死;庚金生巳, 巳申戊土,庚金居焉,金旺于秋,至申临官归禄,庚金得垣, 至子则死;壬水生申,申令属金,壬水居焉,水旺于冬,至亥 临官归禄,壬水得垣,至卯则死;戊土生于寅,寅中有火,戊 土生焉,三阳之时,土膏以动,万物发生,是戊生于寅也。土 旺于四季,火土有如母子相生,所以戊随丙临官归禄巳。

论地支

地支之用,不比天干,动静不同,圆方迥异。然五行所属 则一,而所处之地不一。且如在年则有在年之论,在月则有在 月之论,在日时则有日时之论,其阴阳、轻重、刚柔岂混于一 体?今当以月提为主,所藏所用,要见何神,所耗所嫌,要系 何物。凡四柱之神,较量深浅而用。

子十二支之魁,溪涧江洋之水,乃戊土旺地,然必过大雪 之期,一阳来复之后,方能成旺。辛金所生,亦必于阳回水暖 而后能生也。与午相冲,与卯相刑,与申辰三合。若申、子、 辰全,会起水局,即成江海,发波涛之声也。

丑虽隆冬,有冰霜之可怯,但天时已转二阳,是以丑中己 土之暖能生万物,辛金养地,岂只深藏?见戌则刑,见未则冲, 库地最宜,刑冲不为无用。见巳、酉三合,会起金局。若人命 生于丑月,而日时多见水木,必侧行巽离之地,而土方不衰耳。

寅建于春,气聚之阳,有丙火生焉。寅刑巳,巳合申并旺 而为贵客;旺于卯,库于未,同类则为一家。至午则火光辉, 而有超凡入圣之美。见申则寅受冲,而有破禄伤提之忧。若四 柱火多,则又不可入南方火地。经云:木不南奔。

卯木仲春,气禀繁华,唱用金水,不可太过。若干头庚辛 叠见,地支不可见申酉,恐有破伐之害;地支亥子重逢,干头 不可见癸壬,主有漂流之伤。见酉则冲,木必落叶,见亥未则 合,木必成林。若时日归于金重,大运更向西行,患不禁也。

辰建季春,为水泥之湿,而万物之根皆赖此培养。甲至此 虽衰,而有乙之余气;壬至此虽墓,而有癸之还魂;见戌为钥, 能开库中之物,若三戍重冲破门,非吉。日时多见水木,其运 更向西北,则辰土不能存矣。

巳当初夏,其火增光,是六阳之极也。庚金寄生,困顿戊 母。戊土归禄,乃随火娘。见申则刑,刑中有合,翻为无害; 见亥则冲,冲而必破便为有伤。若运再行东南生发之地,便成 烧天烈焰之势矣。

午月炎火正,升入中气则一阴生也。庚至此为无用,己至 此为归垣;见申子则必战克,见寅戌则越光明。运行东南,正 是身强之地,若入西北,则休囚丧形矣。

未当季夏,则阴深而火渐衰。未中有乙木,有丁火,是藏 官,藏印,不藏财也。无亥卯以会之,则形难变,只作火土论 ;无丑戌以刑冲之,则库不开,难得金印。力柱中无火,怕行 金水之运,日时多寒,偏爱丙丁之乡。盖用神之喜忌最当分晓, 不可毫发误也。

申宫水土长生之地,入巳、午则逢火炼,遂成剑戟,见子、 辰则逢水淬,益得光锋;使木多无火,金终能胜,若土重堆埋, 金却有凶。盖申乃顽钝之金,与温柔珠玉不同故也。

酉建八月金色,白水流清。若遇日时火多,运更愁东去; 若遇日时水旺,运亦怕南行。柱见水泥,应为有用,运行西北, 岂是无情?然逢己丑三合,亦能坚锐,岂可以阴金为温柔珠玉 而泥论哉?

戌乃洪炉之库,钝铁顽金,赖以炼成。见辰龙则冲出壬水, 而雨露生焉;见寅虎则会起丙火,而文章出焉。然火命逢之则 为入墓,宁能免于不伤哉?

亥地六阴,雨雪载途,土至此而不暖,金至此而生寒。其 象若五湖之归聚,其用在三合之有心。是故欲识乾坤和暖之处, 即从艮、震、巽、离之地而寻之也。

大抵五行用法,总无真实,生死衰旺,亦假名耳。直向源 头,明其出处,如五阳为刚,五阴为柔。若失令身衰,不遇资 扶而频泄气,则刚者失其为刚;若得令身强,用事有助,则柔 者不失之柔。中间又分木火为阳,金水为阴,皆喜生扶资助, 要以中和为贵。

十干分配天文

甲木为雷。雷者,阳气之嘘也,甲木属阳,故取象于雷焉。 稽诸月令,仲春之月,雷乃发声,甲木旺,即其验也,况雷奋 于地,木生于地,其理又无不同者。甲木至申而遂绝,以雷声 至申而渐收也。凡命属甲日,主喜值春天,或类象,或趋乾, 或遥巳,或拱贵,俱大吉;运不喜西方。经云:木在春生,处 世安然,必寿。

乙木为风。乙木长生在午,败在巳。在午而生者,盖乙为 山林活木,至夏来而畅茂,诗所谓千章夏木青是也;其败巳云 何?巳乃巽地,巽为风,木盛风生也,风生于木而反摧木,犹 之火生于木而反焚木,其取败也固宜,所谓乙木为风者,木其 所自生云尔。如人乙日建生者,在秋令大吉,秋令金旺,乙木 能化能从而盘根错节,非利器无所裁成;逢亥必死,其落叶归 根之时耶?

丙为日。《说卦传》日:离为火为日,日与火皆文明之象, 是以丙火为日之名不易焉。太阳朝出而夕入,阳火寅生而酉死, 而又何异乎?凡六丙生冬夏,不如春秋,春日有暄万物之功, 秋阳有燥万物之用,冬则阴晦,夏则炎蒸,宜细堆之。

丁火为星。丙火死而丁火遂从生焉,在天之日薄而星回也。 类如此星象唯入夜故灿烂,阴火唯近晦故辉煌,丁不谓之星而 何?凡丁日生人喜遇夜,喜遇秋,如星光之得时也;又喜行身 弱地,如石里所藏属丁火,石虽在水,即时取击,亦自有火; 其丁巳一日,多克父兄妻子,盖财忌比劫,兄屈弟下,巳中有 戊土,伤官也。

戊土为霞。土无专气,依火而生,霞无定体,借日以现, 知丙火之为日,则知戊土之为霞矣。是霞者,日之余也,日尽 而霞将灭没,火熄则土无生意,故谓之霞也。如戊土日主爱四 柱带水则为上格,霞水相辉而成文彩也;更喜年月干见癸,癸 则为雨,雨后霞现而睹文明也。

己土为云。己土生居酉,酉,兑方也,其象为泽。先正曰 :“天降时雨,山川出云。”然则云者,山泽之气也,己虽属 土,以此论之,则其谓之云也亦宜。故甲己合而化土,其气上 升而云施;云雷交而作雨,其泽下究而土润。此造化之至妙者 与!凡身主属己土,贵坐酉,贵春生,贵见印,坐亥者不可见 乙木,云升天,遇风则狼籍而不禁也。

庚金为月。庚乃酉方阳金,何以知其配月乎?曰:五行之 有庚,犹四时之有月也;庚不待秋而长生,然必秋而始盛;月 不待秋而后月,然必秋而益明。以色言,月固白也,其色同矣 ;以气言,金生水也,潮应月也,其气同矣。经云:金沉在子。 见其与月沉波也,三日月见庚方见,月初生与庚为位也,故曰 庚金为月。如人庚日生者,四柱有乙巳字出,谓之月白风清, 秋为上,冬次之,春夏无取。

辛金为霜。八月,辛金建禄之地,是月也天气肃杀,白露 为霜,草木黄落而衰,故五行阴木绝在此地,若木经斧斤之斩 伐,未有所生焉者也。斧斤以时入山林,严霜以时杀草木,揆 之天道,参之人事,信乎辛金之为霜矣。如辛人坐卯,未透乙, 大富,坐亥透丙则贵。爱冬生。

壬水为秋露。春亦有露,何独拟之以秋?盖春露、雨露既 濡之露,秋露、霜露既降之露也,露一也,春主生,秋主杀, 功用不同有如此,然吾以壬为秋露也,盖露属水,而壬水生于 申,水本能生木者,水既然在此而生,木何由于此而绝?故知 壬之为露,秋露也。如壬日生秋,见丁火最显,丁为星河,壬 为秋露,一洗炎蒸,象纬昭然矣。

癸水为春霖。癸水生卯月,号曰春霖。盖阴木得雨而发生 也,然至申则死,七、八月多干旱也。且卯前一位是辰,辰, 龙宫也,卯近龙宫而水生,龙一奋遂化为雨焉;卯为雷门,雷 一震而龙必兴焉,观此则癸水其春霖矣。如癸卯日透出己字者, 有云行雨施之象,其人必有经济才也。春夏吉,秋冬不吉。

十二支分配地理

子为墨池。子在正北方,属水,色象墨,故有墨池之象。 凡命逢子年生者,时喜见癸亥,谓之水归大海,又谓之双鱼游 墨,必为文章士矣。

午为烽堠。午正位于南,属火、土,其色赤黄,名其曰烽 堠者,此也;又午为马,烽堠乃戎马兵火之处所也。午生人时 利见辰,真龙出则凡马空矣,谓之马化龙驹。

卯为琼林。卯系乙木,居位正东,于时为仲春,万物生焉, 色若琅之青,故曰琼林。卯年遇巳未时者,是为兔入月宫之象, 主大贵。

酉为寺钟。酉属金,位近戍亥,戍亥者,天门也,钟,金 属也,寺钟敲则响彻天门;又酉居正西,寺则西方佛界也。酉 见寅吉,谓之钟鸣谷应。

寅为广谷。寅乃艮方,艮为山,戊土长生于是而广谷之义 著矣。然寅宫有虎,寅生人而时戊辰者,谓之虎啸而谷风生, 威震万里。

申为名都。坤为地,其体无疆,非名都不足以喻之。申, 坤也,都者;帝王所居;申宫壬水生,又与艮山对,是水绕山 环也。凡命爱申年亥时,乃地天交泰。

巳为大驿。大驿者,人烟凑集,道路通达之地。巳中有丙 火戊土,是其象也,又巳前有午马,故曰大驿。巳生喜得辰时, 蛇化轻龙,于格为千里龙驹。

亥为悬河。天河之水,奔流不回,故曰悬河,亥即天门, 又属水,非悬河之象乎?亥年建生,日时见寅、辰二字,是乃 水拱雷门。

辰为草泽。夫泽,水所钟也,辰在东方之次,为水库,故 为草为泽;辰逢壬戍、癸亥即龙归大海格。

戌为烧原。戌月在九秋,草木尽萎,田家焚烧而耕,又戌 属土,是以称名烧原,故戌与辰地皆贵人所不临也。戌生逢卯, 号曰春入烧痕。

丑为柳岸。丑中有水有金,岸者,土也,所以止水也,故 谓柳岸。丑人时见己未,乃月照柳梢,极为上格。

未为花园。花园属之未,不属之卯,何也?卯乃木旺,自 成林麓;未乃木库,如人筑墙垣以护百花也,以百花言未中有 杂气耳;未年人双飞格,最妙,如辛未见戊戍,两干不杂是也。

论地支属相

或问:地支有属相,而天干则无者,何也?答曰:天干动 而无相,地支静而有相。盖轻清者天也,重浊者地也,重浊之 中,乃有物焉。故子属鼠,丑属牛,寅属虎,卯属兔,辰属龙, 巳属蛇,午属马,未属羊,申属猴,酉属鸡,戍属犬,亥属猪。 此十二属相亦有奇偶之分,盛衰之用。奇者鼠、虎、龙、马、 猴、犬,一则属阳,六兽之足皆单;偶者牛、兔、蛇、羊、鸡、 猪,二则属阴,六兽之足皆双。唯蛇无足又何取义?盖巳在月 乃纯阳之月,在时乃春阳之时,数则偶而时则阳,故用蛇以象 之,蛇乃阴物,不用其足而象巳著疑,亦讳言乎阴之意尔,况 亦有双头者。可验十二相即三十六禽中取其首者拟之,自有阴 阳之别,单双之分,此造化之所以为妙也。

寅,木也,其禽虎,戌,土也,其禽犬,丑、未亦土也, 丑禽牛,未禽羊,木胜土,故犬与牛羊为虎所服;亥,水也, 其禽豕,巳,火也,其禽蛇,子亦水也,其禽鼠,午亦火也, 其禽马,水胜火,故豕食蛇,火为水所害,故马食鼠屎而腹胀。 然亦有不相胜者。午,马也,子,鼠也,酉,鸡也,卯,兔也, 水胜火,鼠何不逐马?金胜木,鸡何不啄兔?亥,豕也,未, 羊也,丑,牛也,土胜水,牛羊何不杀豕?巳,蛇也,申,猴 也,火胜金,蛇何不食猕猴?猕猴,畏鼠者也,啮猕猴者,犬 也。鼠,水,猕猴,金也,水不胜金,猕猴何故畏鼠?戌,土 也,申,猴也,土不胜金,猴何故畏犬?十二辰之禽以气性相 克则尤不相应。大凡含血之虫相服,至于相啖食者,以齿牙钝 利、筋力优劣自相胜服也。

论人元司事

夫一气浑沦,形质未离,熟为阴阳?太始既肇,裂一为三, 倏息乃分,天得之而轻清为阳,地得之而重浊为阴,人位乎天 地之中,禀阳阴冲和之气。故此轻清者为十干,主禄,谓之天 元,重浊者为十二支,主身,谓之地元,天地多正其位,成才 于两间者,乃所谓人也。故支吕所藏者主命,谓之人元,名为 司事之神,以命术言之为月令。如正月建寅,寅中有艮土用事 五日,丙火长生五日,甲木二十日;二月建卯,卯中有甲木用 事七日,乙木二十三日;三月建辰,辰中有乙木用事七日,壬 水墓库五日,戊土一十八日;四月建已,已中有戊土七日,庚 金长生五日,丙火一十八日;五月建午,午中丙火用事七日, 丁火二十三日;六月建未,未中有丁火用事七日,甲木墓库五 日,已土一十八日;七月建申,申中有坤土用事五日,壬水长 生五日,庚金二十日;八月建酉,酉中有庚金用事七日,辛金 二十三日;九月建戌,戌中有辛金用事七日,丙火墓库五日, 戊土一十八日;十月建亥,亥中有戊土五日,甲木长生五日, 壬水用事二十日;十一月建子,子中有壬水用事七日,癸水二 十三日;十二月建丑,丑中有癸水用事七日,庚金墓库五日, 已土一十八日。此十二支按十二月各藏五行为人元,以配四时 则春暖秋凉冬寒夏热,如环无端,终而复始,岁功毕而成一年。

论四时节气

卦气正月为泰,天气下降,当为雨水;二月大壮,雷在天 上,当为惊蛰,先雨水而后惊蛰,亦宜也,惊蛰者,万物出乎 震,震为雷也;清明者,万物齐乎巽,巽为风也,巽洁齐而曰 清明,清明乃洁齐之义;谷雨三月中,自雨水后土膏脉动,至 此又雨,则土脉生物,所以滋五谷之种也;小满四月中,先儒 云:小雪后阳一日生一分,积三十日,生三十分而成一昼,为 冬至,小满后阴生亦然。至若三月中谷雨,五月中芒种,此二 气独指谷麦言,谷必原其生之始,谷种于春,得木之气,残于 秋,金克木也;麦必要其成之终,麦种于秋,得金之气,成于 夏,火克金也;六月节小暑,六月中大暑,六月中暑之极,故 谓大,然未至于大则犹为小也;七月中处暑,七月暑之终,寒 之始,大火西流,暑气于是乎处矣,处者,隐也,藏伏之义也 ;白露八月节,寒露九月节,秋木属金,金色白,金气寒白者, 露色,寒者,露之气,先白而气始寒,固有渐也,九月中霜降 露寒,始结为霜也;立冬后曰小雪、大雪,寒气始于露,中于 霜,终于雪,霜之前为露,霜由白而始寒,霜之后为雪,雪由 小而至大,皆有渐也;至小寒大寒,《幽风》云:“一之日徉 发,二之日栗烈”,徉发风寒,故十一月之余为小寒,栗烈气 寒,故十二月之终为大寒也。

大抵合而言之,上半年主长生,曰雨曰雷曰风,皆生之气, 下半年主生成,曰露曰霜曰雪,皆成之气。下半年言天时,不 言农时,农时莫急于春夏也。

论五行旺相休囚死并寄生十二宫

盛德乘时曰旺。如春木旺,旺则生火,火乃木之子,子乘 父业,故火相;木用水生,生我者父母,今子嗣得时,登高明 显赫之地,而生我者当知退矣,故水休。休者,美之无极,休 然无事之义。火能克金,金乃木之鬼,被火克制,不能施设, 故金囚;火能生土,土为木之财,财为隐藏之物,草木发生, 土散气尘,所以春木克土则死。夏火旺火,生土则土相,木生 火则木休,水克火则水囚,火克金则金死。六月土旺,土生金 则金相,火生土则火休,木克土则木囚,土克水则水死。秋金 旺,金生水则水相,土生金则土休,火克金则火囚,金克木则 木死。冬水旺,水生木则木相,金生水则金休,土克水则土囚, 水克火则火死。

观夏月大旱,金石流,水土焦。六月暑气增,寒气灭;秋 月金胜,草木黄落;冬月大寒太冷,水结冰,火气顿减,其旺 其死,概可见矣。盖四时之序,节满即谢,五行之性,功成必 复,故阳极而降,阴极而升,日中则昃,月盈则亏。此天之常 道也。人生天地,势积必损,财聚必散,年少反衰,乐极反悲。 此人之常情也。故一盛一衰,或得或失,荣枯进退,难逃此理, 经云:人虽灵于万物,命莫逃乎五行。斯言尽矣。

五行寄生十二宫:长生、沐浴、冠带、临官、帝旺、衰、 病、死、墓、绝、胎、养,循环无端,周而复始,造物大体与 人相似,循环十二宫亦若人世轮回也。《三命提要》云:“五 行寄生十二宫,一曰受气,又曰绝,曰脆,以万物在地中未有 其象,如母腹空,未有物也;二曰受胎,天地气交,氤氲造物, 其物在地中萌芽,始有其气,如人受父母之气也;三曰成形, 万物在地中成形,如人在母腹成形也;四曰长生,万物发生向 荣,如人始生而向长也;五曰沐浴,又曰败,以万物始生,形 体柔脆,易为所损,如人生后三日以沐浴之,几至困绝也;六 曰冠带,万物渐荣秀,如人具衣冠也;七曰临官,万物既秀实, 如人之临官也;八曰帝旺,万物成熟,如人之兴旺也;九曰衰, 万物形衰,如人之气衰也;十曰病,万物病,如人之病也;十 一曰死,万物死,如人之死也;十二曰墓,又曰库,以万物成 功而藏之库,如人之终而归墓也。归墓则又受气,胞胎而生。” 凡推造化,见生旺者未必便作吉论,见休囚死绝未必便作 凶言。如生旺太过,宜乎制伏,死绝不及,宜乎生扶,妙在识 其通变。古以胎生旺库为四贵,死绝病败为四忌,余为四平, 亦大概言之。

论遁月时

夫命以年为本为父,月为兄弟僚友,日为主为妻为己身, 时为子孙为帝产为平生荣辱之首。又曰年为根,月为苗,日为 花,时为实,故苗无根不生,实无花不结。所以遁月从年,遁 时从日。遁月即甲己之年,正月起丙寅,二月丁卯,顺行十二 月。

古歌曰:甲已之年丙作首,乙庚之岁戊为头,丙辛之岁寻 庚上,丁壬壬位顺行流,更有戊癸何处起?甲寅之上好追求。 遁时如甲子日子时生人即甲己,还加甲,便知子时乃甲子, 丑时乃乙丑,顺行十二时。

古歌曰:甲己还加甲,乙庚丙作初,丙辛从戊起,丁壬庚 子居,戊癸何方发?壬子是直途。

月时之法,取天干合数,阴阳之配也。既取合数,自生化 数,月则取生,时则取克。假如甲己化土,火生土故,月起丙 寅;水克土故,时起甲子。月遁起寅,人生于寅之义,东作方 兴之时也;时遁起子,天开于子之义,一阳方生之候也。究而 言之,则皆相生而转,循环无端焉。盖上古历元年甲子,月甲 子,日甲子,时甲子,甲己起,甲子祖于此也。有甲子则乙丑、 丙寅顺布十二宫,阳生阳,阴生阴,相间一位,同类为夫妇。 是起月之法,不外起时之中矣。

论年月日时

凡论人命,年月日时排成四柱,遁月从年,则以年为本, 遁时从日,则以日为主。古法以年看,子平以日看,本此。如 人本木而得卯月以乘之,主金而得酉时以乘子,谓之本,主乘 旺气;如本水而得甲申、丙子、壬戌、癸亥月;主火而得丙寅、 戊午、甲辰、乙已时;本木而得己亥、辛卯、甲寅、庚寅月, 主金而得辛已、癸酉、庚申、壬申时,谓之本,主还家;本木 而得癸未月,主金而得乙丑时;木水而得壬辰月,主火而得甲 戌时,谓之本,主持印。四位如此,更吉神往来,凶煞回避, 谓之本主得位,本胜于主者多得祖荫,主胜于本者当自卓立, 本主两强,富贵双全。四柱中更抑扬归中,无太过不及,方作 好命,有一位不及,必主蹇滞,然诸家命术皆云好年不如好月, 好月不如好日,好日不如好时,大率以年则统乎一岁,月则该 乎三十,而时日为得之。独不知得日时之吉而月不应,反为无 用,况用神多取诸月,是月又可轻乎?唐李虚中独以日干为主, 却以年月时合看生克制化,旺相休囚,取立格局。此发前贤所 未发,故今术家宗之。

又曰年为太岁,主人一生祸福,如当生太岁,是金是木, 要日月相生相应,造化和顺,则根基牢固,一生卓立成就。众 支干五行不顺反克,冲破为伤,本主无寿,被形带煞。及生, 月日时者主损木气,破伤祖业,六亲冷淡蹇滞之命也。月为运 元,行运从月逮起,若日时是本生年之福,宜归运元生旺处以 扶助之,故官印贵人,禄马财星宜在运元生旺处为佳;若日时 是本生年之祸,宜归运元剥克处以潜济之。故土多窒塞,宜归 运元疏通处;水多泛滥,宜归运元归宿处;火多暴露,宜归运 元晦息处;金木太强,宜归运元沉潜处。或运元集生时之福, 或运元发福于生时,日者三阳之会,帝皇之象,时者近侍之臣, 以亲帝座,而时日有君臣庆会,天地德合。或年月日时四位纳 音生旺之气,或四位禄与福贵气聚于时上,谓之四位集福于帝 座;或时倒揭,旺气秀气散在诸位,而诸位乘吉会之气者,谓 之帝座发福于四位。夫集福于帝座则以纯厚忠信为心,发福于 四位则以聪明端直自进。若近侍之臣切忌土火金气太旺,不能 久住,水木清奇多是翰林。年月发福处,不要生时破坏,败坏 处仍要生时解释。

由是论之,年月日时均重,而时为尤重。人命贵贱、寿夭、 穷通、得丧只在生时之辨。时有八刻,有初正末气不同,须细 察之。

《定真论》曰:伤年不利父,伤月不利兄弟,亦主初年艰 辛,伤日不利己身,名折腰煞,伤时不利子孙,亦无结果。若 年生日月时三位谓之上生下,主损本气,兼破祖业;时上生日 月年谓之下生上,主增福德。若上生下得丑行相逢,乘生福气, 亦作好命看,若相乘生祸,则不佳。四柱纯粹,无刑冲破害, 空亡死绝,更有福神互为之助方为吉命,反此则凶。

论胎元

夫胎者,受形之始,故易乾知太始,以形言也;月者,成 气之时,故传曰积日以为月,以气言也。今谈命或不以胎月为 重,殊不思胎月是四柱之根苗,日时虽为紧,若不犯破胎月, 或乘旺气禄马之处则为福尤多,或日时之吉而为胎月所犯,则 吉亦归无用。是胎月最为枢要。

胎元之取,唯有一法,以当生前三百日为十月之气,乃是 受胎之正,譬甲子日生便以甲子为受胎之日,盖五六计三百日, 看其生日在何月中有,则闰在其中矣。且如戊子生人甲寅月乙 丑日,须于半月前十月或十一月内,寻当生乙丑日,乃是三百 日之正胎。

论坐命官

神无庙无所归,人无室无所栖,命无宫无所主,故有命宫 之说,不然流年星辰,为凶为吉,以何凭据?

此法看是何月生人坐于何时,然后方定命坐何宫。先将所 生之月从子上起正月,亥上二月,戌三,酉四,申五,未六、 午七,已八,辰九,卯十,寅十一,丑十二,逆行十二位,次 将所生之时加于所生之月,顺行十二位,逢卯即安命宫,假令 甲子年三月生人得戌时,却将正月加子,二月在亥,三月在戌 为止,又将戌时加在戌上、亥上、亥子上、子丑上、丑寅上、 寅卯上、卯逢卯便是,即命坐卯宫是也。仍随甲子年起,亦如 起月之法。甲已之年丙作首,乃丁卯宫也。次看三方并本命流 干犯何星凶吉推之。

论大运

夫运者,人生之传舍。探命之说先以三元、四柱、五行、 生死、格局致合以定根基,然后考究运气,协而从之以定平生 之吉凶也。古人以大运则一辰十岁,折除以三日为年者何?盖 一月之终,晦朔周而有三十日,一日之终,昼夜周而有十二时 ;总十年之运气,凡三日有三十六时,乃见三百六十日为一岁 之数;在一月之中有三百六十时,折除节气,算计三千六百日 为一辰之十岁也。天论折除之法必用生者日历。过日时数,其 节气之数。阳男阴女,大运以生日后未来节气日时为数,顺而 行之;阴男阳女,大运以生日前过去节气日时为数,逆而行之。 假如甲子阳男十二月二十四日已时生,是月也二十九日申时立 春,阳男数以未来之日,自二十四日已时至二十五日已时方是 一日之实数,至二十九日申时正得五日三时之节气,实历过六 十三日折除,过六十三时折除,计六百三十日,乃一岁奇九月 之大运;起于丁丑,必自十二月生日后,实经历过二十有一之 日,月运方移宫,是越三岁九月之内,方是甲子十二月生,行 一岁奇九月之大运也。

凡行运,在干兼用地支之神,在支则弃天干之物。盖大运 重地支,故有行东方、南方、西方、北方之辨损。用神者欲运 制之益,用神者欲运生之身。弱欲运引进旺乡;官欲运生,不 欲运伤;煞欲运制,不欲运助。财欲运扶,不欲运劫;印欲运 旺,不欲运衰;食欲运生,不欲运枭绝。更看四柱强弱何如, 原有原无,原轻原重。如木人用金为官,阳男运出未入申,阴 男运出亥人戌;金人用木为财,阳男出丑入寅,阴男出已入辰, 俱向禄临马。原有官,行官运发官;原有财,行财运发财;原 有灾,行灾运发灾。更看当生年时得气浑浅,四柱得气深,迎 运便发,得气浅,须交过运始发,得其中气,运至中则发。 凡行运,长生主有创建作新之事;到临官、帝旺,主兴盛 快乐,发福进财,生子骨肉之庆;到衰病之乡,多退败、破财、 疾病等事;到死绝乡,主骨肉死丧,自身衰祸钝闷,百事蹇塞 ;到败运,主落魄懒惰,酒色昏迷;到胎库成形、冠带之乡, 百事得中,安康平易。凡行运至夹贵、华盖、贵人,六合上, 及乘生旺气者,皆主善庆,仍须察当生根基,十分则应五分, 生时则应十分,福与灾同;凡行运至临官、帝旺上,太岁持之, 官员主荐事改秩之喜中。

论小运

夫大运司十年之休咎,小运掌一岁之灾祥,是小运者补大 运之不足而立名也。古人以男起丙寅顺行,女起壬申逆行,一 定而不可易也。解者谓男之阳火,元气起戊子,三十丁已,十 月至丙寅,此木生火;女之阴水,元气起庚子,二十辛已,十 月至壬申,为金生水,此其数也。

醉醒子以为男女小运皆由时生而行之,逆顺亦以年定。如 阳命阳年甲子时生堕地,即行乙丑,二岁丙寅,一位一年,周 而复始,阴命阳年逆行亦然。尝试用之,屡验,亦要与大运及 柱中用神日主较量吉凶。童限未交大运,专用此法;行死绝煞 旺之宫,必有危难。先详八字衰旺喜忌,然后以此参之,无不 中矣。

今之谈命者只以大运为用,殊不知小运亦有紧关。大运虽 吉,其小运不通,未可便言吉利;大运虽凶,其小运却吉,未 可便作凶推。此小运又名行年,不可不究。

论太岁

夫太岁者,乃一岁之主宰,诸神之领袖。其说有二:如四 柱中生年曰当生太岁,如逐年轮转曰游行太岁。当生太岁乃终 身之主,其理已论于前;其逐年太岁游行十二宫,定一年之祸 福,为四时之吉凶。盖太岁如君也,大运如臣也。如君臣和悦, 其年则吉;若值刑战,其年则凶。经运:岁伤日干,有祸必轻 ;日犯岁君,灾殃必重。此又分言:岁君伤日者,如庚年克甲 日为偏官,譬君治臣,父治子,虽有灾晦,不为大害,何则? 上治其下,顺也,其情尚未尽绝;日犯岁君,如甲日克戊年为 偏财,譬臣其君,子其父,深为不利,何则?下凌上,逆也, 其凶决不能免。若五行有救,四柱有情,如甲日克戊年,四柱 原有庚申金,或大运中,亦有将甲木制伏纯粹。不能克戊土为 有救;如大运并四柱有一癸字与戊相合为有情。经云:壬以癸 妹配戊,凶为吉兆。

又有真太岁、征太岁之说。经云:生时相逢真太岁。假如 甲子生人又见甲子年,谓之真太岁,又名转趾煞,要大运日主 与太岁相和相顺,其年则吉;若值刑冲破害,与太岁互相战克 则凶。如癸已日逢丁亥流年;日干支冲克太岁曰征,运干支伤 冲太岁亦曰征,太岁干支冲日干支亦曰征,其年则凶,灾祸未 免。又如甲子流年又是甲子运,谓之岁运并临,独羊刃、七煞 为凶,财、官、印绶亦吉。又如甲子日见甲子太岁,谓之日年 相并,如君子得之,谓之君臣处会,其年利奏对,有面君之喜, 若当省士人得之,有登荐仕进之象,又要与岁君帝座和协,方 为奇特;若是常俗小人遇之,最为不善,若生时相和,为灾稍 轻。故经云:太岁当头立,诸神不敢当,若无官事扰,定主见 重丧。此之谓与!更加以勾林、元亡、咸池、孤苦、宅墓、病 死、官符、丧吊、白虎、羊刃、暴败、天厄诸凶煞并临,祸患 百出,甚者死。

假如甲日见戊年太岁,甲又生寅卯亥未,年月日时又重见 甲乙字并克,戊年柱中无庚辛已酉丑金局制木,丙丁火局焚木 者,太凶。如一命戊辰、戊午、戊戌、甲寅,羊刃倒戈,遇壬 申年四月,项生恶疮,头将堕死;又一命乙丑、乙亥、壬申、 乙已,运行辛未、丙寅,日干之壬克太岁之丙,日支之庚申克 太岁之寅甲,又寅刑已,已刑申,刑寅,行辛未运,合太岁之 木局伤官,皆不为吉,其年甲午火旺战克,故死非命。

大抵日犯岁君,在五阳干则重,在五阴干则轻,若日干是 天月德。太岁是用神则无咎,而反有获;天冲地击,柱中原有, 流年再遇,亦无大咎;若太岁克当生时,或时克太岁,亦主有 灾,却以子位断之。

总论岁运

夫太岁者,年中天子,一岁诸神煞之尊;统正方位,四送 六气,迁运四时以成岁功,至尊无上,若人遇克冲压伏,皆为 不详之兆。运者协和二十四气,般运一生休咎,扶持四柱,辅 弼三元,运与流年二者相为表里,乃人命祸福死生所系,岁用 天元,运用地支,凡行好运而日干伤流年天元,为福轻;若行 不好运及脱财官运而日干伤岁干,为祸重,若是已发之命,祸 患立至,凡行不好运,未可便言衰绝,大要知已发未发,其气 数已过未过言之。行运以生月为运元,最怕行运与太岁冲克, 若岁运冲月必祸;若岁运与日相对,谓之返吟,岁运压日,谓 之伏吟,二者不利六亲,非横破财,不为吉兆。凡岁运吉凶, 当生天元,或支中原无官星,天元有正官或原有偏官制伏太过, 运遇天元官星,亦可发福;支无财而运干是财,亦可发财;支 无煞而运干是煞,亦足为祸。

晦气者,乃不明之象,昏昧之道也,即甲已乙庚之例,以 合则晦也,日干与时干不宜与太岁元天元合,合则名为晦气。 又要分日干合太岁,如甲日已年之例,太岁合日干,如已日甲 年之例。甲合已灾重,已合甲灾轻,岁位近者灾重,远者灾轻, 如岁在日前五辰而遇合,谓之太岁入宅,晦气临门,主灾厄。 大运不宜与太岁相克相冲,尤忌运克岁,与日犯同,主破 耗丧事,有贵人禄马解之稍吉,八字有救无虞。

论十干合

夫合者,乃和谐之义,如阳见阳,二阳相竞则为克,阴见 阴,二阴不足则为克,唯阴见阳,阳见阴为合,亦如男女相合 而成夫妇之道。

东方甲乙木畏西方庚辛金克。甲属阳为兄,乙属阴为妹, 甲兄遂将乙妹嫁金家,与庚为妻,所以乙与庚合。

南方丙丁火畏北方壬癸水克。丙属阳为兄,丁属阴为妹, 丙兄遂将丁妹嫁水家,与壬为妻,所以丁与壬合。

中央戊己土畏东方甲乙木克。戊属阳为兄,己属阴为妹, 戊兄遂将己妹嫁木家,与甲为妻,所以甲与己合。

西方庚辛金畏南方丙丁火克。庚属阳为兄,辛属阴为妹, 庚兄乃将辛妹嫁火家,与丙为妻,所以丙与辛合。

北方壬癸水畏中央戊己土克。壬阳为兄,癸属阴为妹,壬 兄乃将癸妹嫁土家,与戊为妻,所以戊与癸合。

甲与己何名为中正之合?甲,阳木也,其性仁,位处十干 之首,己,阴土也,镇静淳笃,有生物之德,故甲己为中正之 合。带此合主人尊崇重大,宽厚平直。如带煞而五行无气则多 嗔好怒,性梗不可屈。

乙与庚何名为仁义之合?乙,阴木也,其性仁而太柔,庚, 阳金也,坚强不屈则刚柔相济,仁义兼资。故主人果敢有守, 不惑柔佞,周旋唯仁,进退唯义。五行生旺则骨秀形清,若死 绝带煞则使气好勇,体貌不扬,自是非人。甲己、乙庚之合, 妇人不忌。

丙与辛何名为威制之合?丙,阳火也,辉赫自盛,辛,阴 金也,克刃喜煞。故丙辛为威制之合。主人仪表威肃,人多畏 惧,酷毒,好贿喜淫,若带煞或五行死绝则寡恩少义,无情之 人。妇人得之,与天中、大耗、咸池相并者,貌美声卑,夭冶 而淫。

丁与壬何名为淫慝之合?壬者,纯阴之水,三光不照,丁 者,藏阴之火,自昧不明。故丁壬为淫慝之合。主人眼明神娇, 多情易动,不事高洁,习下无去,枕欢溺色,于我则吝,于彼 则贪,若五行死绝或带煞,见咸池、大耗、天中自败,有淫污 家风之丑;亲厚小人,侮慢君子,贪婪妄作,必胜而后已。妇 人淫邪奸慝,易挑易诱,多招玷辱,或年高而嫁少夫,或年幼 而配老夫,或先贱而后良,或先良而后贱。

戊与癸何名为无情之合?戊,阳土也,是老丑之夫,癸, 阴水也,是婆娑之妇,老阳而少阴,虽合而无情,主人或好或 丑,如戊得癸则娇媚,姿美得所,男子娶少妇,妇人嫁美夫; 若癸得戊则形容古朴,老相俗尘,男子娶老妻,妇人嫁老夫。

论进交退伏

阎东叟云:以十干为四候,十五日为一候,十二日为进神 候,外三日为交退伏神候。故甲子为第一进神,则丙子、丁丑、 戊寅为交退伏神;己卯为第二进神,则辛卯、壬辰、癸巳为交 退退伏神;甲午为第三进神,则丙午、丁未、戊申为交退伏神 ;己酉为第四进神,则辛酉、壬戌、癸亥为交退伏神。值进神 则发迹亨快,值交神则庶事不谐,值退神则官资降黜,值伏神 三车以甲己年遁起,丙寅至戊辰三数,数至三则变化,辰 为龙,亦能变化,故甲己、乙庚、丙辛、丁壬、戊癸随其所属 天干而得其气。又曰:甲己丙作首,丙属火,火生土,故化土。 余例推。其说不外前理。

大凡化气,只取日干而言配合之神。或年月与时皆可用, 但要日辰得旺气于时;若不得月中旺气,只时上旺气,亦可; 尚得月中旺气而时上不乘旺气则不可;若月与日时俱得旺气, 方为全吉。

甲己化土,非辰戌丑未月不化,其次午月亦化,有戊字间 之则不化,名曰妒合。凡辰戌丑未生人,柱有已亥为受气临官, 至晚年不吉,有官夺官,有财夺财。夫受气临官,长生第四位 也,以干为主,双犯则应,余月不应,又曰:甲己化土,切要 木为官,得亥卯、亥未为官,戊癸气为福,忌见丁壬日时。

乙庚化金,非已酉丑月不化,其次七月亦化,有甲字间之 则不化,名曰妒合。凡已酉丑生人,柱有庚申为受气临官,晚 年不佳。又曰:乙庚化金,切要火为官,故喜丙丁己午甲己为 福,忌见戊癸日时。

丙辛化水。非申子辰月不化,其次十月亦化,柱有丁字不 化,名曰妒合。凡申子辰生人见癸亥,名曰受气临官,亦主晚 年不佳。又曰:丙辛化水,切要土为官,得辰戌丑未为官,乙 庚为福,忌见甲己日时。

丁壬化木,非亥卯未月不化,其次正月亦化,柱有丙字不 化,名曰妒合。亥卯未生人见甲寅,名曰受气临官,晚年不佳。 又曰:丁壬化木,切要庚辛申酉为官,丙辛为福,忌见乙庚日 时。

戊癸化火,非丙午戌月不化,其次四月亦化,柱有己字不 化,名曰妒合。凡寅午戌生人见丁已为受气临官,晚年不佳。 则 所作滞留。

论十干化气

复阳子曰:“十干合而化者,阴阳之配,夫妇之道也。” 遇六合,合遁三则化。以五子余数至已上得合;既合,遁虎统 龙,龙主阳,得司天而成变化者也。子者,坎之位,天一生水 媾精之象,胎娠阳中。故男子从子左行三十至巳,阳也,故三 十而娶,女子从子右行二十至巳,阴也,故二十而嫁。此人事 合五行之造化,讵可过于此期哉?

东壬子,至丁巳六数。故丁与壬合,丁壬化木。甲德统龙。 南戊子,至癸巳六数。故戊与癸合,戊癸化火。丙德统龙。 西庚子,至乙巳六数。故乙与庚合,乙庚化金。庚德统龙。 中甲子,至己巳六数。故甲与己合。甲己化土。戊德统龙。 北丙子,至辛巳六数。故丙与辛合,丙辛化水。壬德统龙。 甲己之岁,戊德统龙以土,司化钧天土气;乙庚之岁,庚 德统龙以金,司化颢天金气;丙辛之岁,壬德统龙以水,司化 玄天水气;丁壬之岁,甲德统龙以木,司化苍天木气;戊癸之 岁,丙德统龙以火,司化炎天火气。统龙天德,上下临御以成 变化,品汇咸亨。故丙遇辛,得申子辰而奋发;乙遇庚,得已 酉丑而掀轰;丁遇壬,得亥卯未而清贵;戊遇癸,得寅午戌而 荣显;甲遇己,得辰戌丑未而旺相。是以五运以五宫为正庙, 我入母宫为福德,我入子宫为漏泄,我入鬼宫为刑伤,我入妻 宫为财帛;子反能克制于凶煞,仍究煞气制之。所以五运造化 无穷,唯生克制化。三车以甲己年遁起,丙寅至戊辰三数,数至三则变化,辰 为龙,亦能变化,故甲己、乙庚、丙辛、丁壬、戊癸随其所属 天干而得其气。又曰:甲己丙作首,丙属火,火生土,故化土。 余例推。其说不外前理。

大凡化气,只取日干而言配合之神。或年月与时皆可用, 但要日辰得旺气于时;若不得月中旺气,只时上旺气,亦可; 尚得月中旺气而时上不乘旺气则不可;若月与日时俱得旺气, 方为全吉。

甲己化土,非辰戌丑未月不化,其次午月亦化,有戊字间 之则不化,名曰妒合。凡辰戌丑未生人,柱有已亥为受气临官, 至晚年不吉,有官夺官,有财夺财。夫受气临官,长生第四位 也,以干为主,双犯则应,余月不应,又曰:甲己化土,切要 木为官,得亥卯、亥未为官,戊癸气为福,忌见丁壬日时。 乙庚化金,非已酉丑月不化,其次七月亦化,有甲字间之 则不化,名曰妒合。凡已酉丑生人,柱有庚申为受气临官,晚 年不佳。又曰:乙庚化金,切要火为官,故喜丙丁己午甲己为 福,忌见戊癸日时。

丙辛化水。非申子辰月不化,其次十月亦化,柱有丁字不 化,名曰妒合。凡申子辰生人见癸亥,名曰受气临官,亦主晚 年不佳。又曰:丙辛化水,切要土为官,得辰戌丑未为官,乙 庚为福,忌见甲己日时。

丁壬化木,非亥卯未月不化,其次正月亦化,柱有丙字不 化,名曰妒合。亥卯未生人见甲寅,名曰受气临官,晚年不佳。 又曰:丁壬化木,切要庚辛申酉为官,丙辛为福,忌见乙庚日 时。 戊癸化火,非丙午戌月不化,其次四月亦化,柱有己字不 化,名曰妒合。凡寅午戌生人见丁已为受气临官,晚年不佳。 又曰:戊癸化火,切要壬癸亥子为官,丁壬为福,忌见丙辛日 时。

甲己化土,喜戊辰时生,四季月其土成象,柱中生旺,有 气为上。不可见火,见火则虚,见木气则克坏。是甲己日怕丙 丁时,余月喜丙。

乙庚化金,喜庚辰时生,申酉月其金成象。喜戊土相生, 甲己为福。不喜死败,故此月有乙庚日怕子寅时。

丙辛化水,喜壬辰时生,亥子月其水成象。爱庚字相生之 气,乙庚为福。故此月有丙辛日怕卯已时。

丁壬化木,喜甲辰时生,寅卯月其木成象。喜丙辛为福。 故此月有丁壬日怕午申时。

戊癸化火,喜丙辰时生,已午月其火成象。爱甲字相生, 丁壬为福。怕卯酉日时,若犯戊已,是火见土,即暗伏不明。

丙寅辛卯、丙辰辛卯、庚申乙酉、庚戌乙酉、己亥甲子, 己丑甲子,癸已戊午、癸未戊午、戊子癸丑、戊寅癸丑、己酉 甲戌、己亥天戌、乙已庚辰、乙卯庚辰、壬午丁未、壬申丁未, 以上地支相连,是同气也,故为正化。

有转角进化。干合中见支辰,四角相顺连,如甲辰见己已 之类。日时遇之,成立功名不难。

有转角退化。干合中见支午,四角相返连,如甲午见己已 之类。日时遇之,功名差晚,到好处多退减,岁运逢之亦歇灭。

有座下自化,乃壬午、丁亥、戊子、甲午、辛已、癸已, 丁禄在午,壬与丁合,壬禄在亥,丁与壬合之例。壬午、丁亥 为福最深,戊子聪明,辛已权谋,甲午亦作小亨,癸已贵中有 酒色之疾。

论支元六合

夫合者,和也,乃阴阳相和,其气自合。子寅辰午申戌六 者为阳,丑卯已未酉亥六者为阴,是以一阴一阳和而谓之合。 子合丑,寅合亥,却不子合亥,寅合丑,夫何故?造物中虽是 阴阳为合,气数中要占阳气为尊,子为一阳,丑为二阴,一二 成三数;寅为三阳,亥是六阴,三六成九数;卯为四阳,戌是 五阴,四五得九数;辰为五阳,酉为四阴,五四得九数;巳为 六阳,申为三阴,六三得九数;午为一阳,未为二阴,一二得 三数。子丑午未各得三者,三生万物,余皆得九者,乃阳数极 也。

夫合有合禄、合马、合贵之说。珞??录子云:是从无而立 有,谓见不见之形也。从无立有,喻如甲生人以寅为禄,不见 寅而见亥,谓之合禄;寅生人以申为马,不见申而见巳,谓之 合马;甲戌庚人以丑未为贵,不见丑未而见子午,谓之合贵。 经云:明合不如暗合,拱实不拱虚。此之谓也。《天元变化书 》云:子合丑福轻,丑合子福盛;寅合亥福清,亥合寅福慢; 戌合卯福虚,卯合戌福厚;辰合酉福弱,酉合辰大利;午合未 福慢,未合午大利;已合申福慢,申合巳官气盛。如甲午辛未 只是身旺,却命禄弱,如乙未壬午虽禄弱粗得。又曰:男子忌 合绝,女人忌合贵。

论支元三合

或以三合者,如人一身之运用也。精乃天之元,气乃神之 本,是以精为气之母,神为气之子,子母相生,精气神全而不 散之为合。盖谓支属人元,故以此论之。如申子辰,申乃子之 母,辰乃子之子,申乃水生,子乃水旺。辰乃水气,生即产, 旺即成,库即收,有生有成有收,万物得始得终,乃自然之理, 故申子辰为水局。若三字缺一则化不成局,不可以三合化局论。 盖天地间道理,两则化,一阴一阳之谓也,三则化,三生万物 之谓也。已酉丑、寅午戌、亥卯未皆然。五行不言土者,四行 皆赖土成局,万物皆归藏于土故也;若辰戌丑未全自作土局论。

凡命有合,要得局为佳。假令丙丁生人见亥卯未印、已酉 丑财为得局,见寅午戌火为本局,申子辰水为官局,辰戌丑未 土为伤局。又如丙人见已酉丑,丁人见寅午戌为三位禄格,谓 丙以已为禄,丁以午为禄,酉丑合已,寅戌合午故也。《珞?? 录子》云:“禄有三会”。《壶中子》云:“得一分三,折月 中之仙桂”。此之谓也。余仿此例。

凡六合三合入命,主人形容姿美,神气安定,好生恶死, 心地平直,周旋方便,聪慧疏通。如相生合者,举事多遂,更 有福神来往,则福愈厚,一生平易,多艺多才,言和貌悦,不 较是非,福祸扶持,人多见怜;如相克合者,难事而易悦,多 是定计,动多招损,更有凶煞相兼,横事勾连,惊暴之灾,不 致深咎;死绝合者,主人有为未尝遂意,威武不重,精神俗陋, 招人鄙薄,志卑气窄,爱小人恶君子,习下自贱,一生少得称 怀;与建禄合者,多横财、意外名望之福;正印贵人合,得天 恩贵人提携之福;食神合,衣禄丰余,饮食厚给;大耗合,无 礼貌,言情行浊,厚于贱人,侮慢君子;咸池并,奸恶私通, 不良贪污之行;与官符并,多招形狱,词讼旁牵,暗昧是非; 天空并,动无成实,贱人欺诒。妇人大忌合中带煞,咸池玷行 淫声,大耗必致淫奔,中有贵禄者,自贱而贵也。大率合吉神 则吉,合凶神则凶。

论将星华盖

将星者,如将札中军也,故以三合中位谓之将星;化盖者, 喻如宝盖,天有此星,其形如盖,常覆乎大帝之座,故以三合 底处得库谓之华盖。

凡将星常欲吉星相扶,贵煞加临乃为吉庆。《理愚歌》云 :将星若用亡神临,为国栋梁臣。言吉助之为贵,更夹贵库墓 纯粹而不杂者,出将入相之格也,带华盖、正印而不夹库,两 府之格也;只带库墓而带正印,员郎以上,既不带墓又不带正 印,止有华盖,常调之禄也;带华印而正建驿马,名曰节印, 主旌节之贵;若岁干库同库为两重福,主大贵。

凡人命得华盖,多主孤寡,总贵亦不免孤独,作僧道艺术 论。《理愚歌》云:华盖虽吉亦有妨,或为孽子或孤孀。填房 入赘多阙口,炉钳顶笠拔缁黄。又云:华盖星辰兄弟寡,天上 孤高之宿也;生来若在时与胎,便是过房庶出者。

论咸池

《淮南子》曰:“日出扶桑,入于咸池。”故五行沐浴之 地,名咸池。是取日人之义,万物暗昧之时。寅午戌卯、已酉 丑午、申子辰酉、亥卯未子即长生第二位沐浴之宫是也。一名 败神,一名桃花煞,其神之奸邪淫鄙,如生旺则美容仪,耽酒 色,疏财好欢,破散家业,唯务贪淫;如死绝,落魄不检,言 行狡诈,游荡赌博,忘恩失信,私滥奸淫,靡所不为;与元辰 并,更临生旺者,多得匪人为妻;与贵人建禄并,多因油盐酒 货得生,或因妇人暗昧之财起家,平生有水厄、痨瘵之疾,累 遭遗失暗昧之灾。此人入命,有破无成,非为吉兆,妇人尤忌 之。

咸池非吉煞,日时与水命遇之尤凶。

论六害

因昼夜阴阳之气感而六合。因六合而生六害,因六害而忌 昼夜阴阳之气。六害者,十二支凌战之辰也。

子未相害者,谓未旺土,亥子旺水,名势家相害。故子见 未则为害。

丑午相害者,谓午以旺火凌丑死金,名官鬼相害。故丑见 午,而午更带丑干之真鬼则为害尤甚。

寅巳相害者,谓名恃临官擅能而进相害,若干神往来有鬼 者尤甚,况刑在其中,尤不可不加减灾福言之。

卯辰相害者,谓卯以旺木凌辰死土,此以少凌长相害。故 辰见卯,而卯更带辰干真鬼则其害尤甚。

申亥相害者,谓名恃临官,竞嫉才能,争进相害。故申见 亥,亥见申均为害,更纳音相克者重。

酉戌相害者,谓戌以死火害酉旺金,此嫉妒相害,故酉人 见戌则凶,戌人见酉无灾;若乙酉人得戊戌,乙为真金,戊为 真火,为害尤甚。

六,六亲;害,损也。犯之主六亲上有损克,故谓六害。 子未直上穿心,与冲合恩未结而仇巳生,乃曰害。如子生人畏 午冲,而未却去合午;丑畏未冲,而午却去合未;寅畏申冲, 而巳合申;卯畏酉冲,而辰合酉;申畏寅冲,而亥合寅。酉畏 卯冲,而戊合卯,所以皆为害也。凡人带此,再见羊刃、劫煞、 官府,为灾尤甚。

寅巳、亥申值生旺则主神洁貌俊,好争夺,喜激作;值死 绝则多谋少成,强学人做事,兀兀趋进不厌。入贵格则有操守, 善机权;入贱格则多诈、爱贫、鄙吝。卯辰、午丑如生旺,主 好胜多怒,严毅不忍;死绝主毒害、伤惨、倾覆之事。入贵格 则主大权,司刑典狱;入贱格则谋生于不义之地。子未生旺、 死绝皆不利六亲骨肉。入贵格多妻妾之累,入贱格孤独无倚。 戌酉如生旺,不容物,多刚戾;死绝酷狠,憎善妒能。入贵格 罗怯无辜,结构入讼,颇多奸佞,入贱格残害、阴狡、性佞、 不良。

凡六害入命,大率主妨害孤独,骨肉参商,财帛淡泊,女 命尤忌;兼起命宫,看之落何宫,分逐宫详断,《珞禄子》云 :六害之徒,命有七伤之事。歌诀曰:六害之人忌日时,老年 残疾苦何依;又逢羊刃神相蚀,不中锋芒虎亦欺。可见命犯六 害,大忌干支相伤,日时上最紧,身命宫次之,便是贵格,贵 自贵,害自害,两不相掩。

论三刑

《阴符经》曰:恩生于害,害生于恩;三刑生于二合,亦 如六害生于六合之义。如申子辰三合加寅卯辰三位,则申刑寅, 子刑卯,辰见辰自刑;寅午戌加巳午未,则寅巳,午见午自刑, 戌刑未;巳酉丑加申酉戌,则巳刑申,酉见酉自刑,丑刑戌; 亥卯未加亥子丑,则亥见亥自刑,卯刑子,未刑丑。合中生刑, 犹人夫妇相合而反致刑伤。造化人事,共理一而巳矣。

或曰:三刑之法,以数起之。皇极中天,十为煞数,积数 至十则悉空其数,天道恶盈满则覆。故数自卯顺至子,子逆至 卯,极十数而为无礼之刑;寅逆至巳,巳逆至申,极十数而为 无恩之刑;丑顺至戌,戌顺至未,极十数而为恃势之刑。七则 冲,十则刑,六则合,一理之自然也。

寅巳申何以谓之无恩?盖寅中有甲木刑巳中戊土,戊以癸 水相合为要,则癸水者,甲木之母也;戊土既为癸水之夫,乃 甲之父也,彼父而我刑之,恩斯忘矣。巳中之丙刑申中之庚, 申中之庚刑寅中之甲,准此同义。又云:寅有生火刑巳上生金, 巳上寄生之土刑申上长生之水,申中生水刑寅中生火。不恤所 生,遥相克制,故曰无恩。生旺主人持重少语,寡欲无情,多 招失义忘恩之扰;死绝则面誉背毁,忘恩失义。入贵格则惨虐 好杀,好立功业;入贱格则言行乖越,贪吝无厌。妇人得之, 多产血损胎之灾。

丑戌未何以谓之恃势?盖丑中有旺水,丑乃水中之土,戌 中有墓火,丑恃旺水刑戌中之墓火;戌为六甲之尊,未为六癸 之卑,戌恃六甲之尊刑未六癸之卑;未有旺土,复恃势刑丑中 之旺水。又云:未恃丁火之势以刑丑中之金,丑恃旺水之势以 刑戌中之火,戌恃辛金之势以刑未中之木,故曰恃势。生旺主 人精神意气雄豪,眉粗面阔,以直交人;死绝刑露瘦小,精神 乖佼,是非贱佞,乐祸幸灾。入贵格则公清平正,人多畏惧; 入贱格则多犯刑书暗昧之灾。妇人得之,妨害孤独。

子卯何以谓之无礼?子属水,卯属木,水能生木,则子水 为母,卯木为子,子母自相刑;又卯为日门,子为阳之所生, 日出于卯,子卯角立,无钦卑之道,不恤所以相生,进相刑害, 故曰无礼。又云:子中独用癸水,癸用戊土为夫星而败于卯, 所以子刑卯;卯中独用乙木,乙用庚金为夫星而死于子,所以 卯刑子。此二家因夫见刑,女命见之,尤为不良,故曰无礼。 生旺主人威肃,面无和气,气强性暴,太察不容;死绝则侮慢 忽略,狭劣刻剥,少孝悌,害妻子,吴越六亲。入贵格则多掌 兵权,不利近侍;位居不久;入贱格则悖凶暴,多招刑祸。

辰午酉亥何以谓之自刑?谓寅申巳亥有寅巳申互相刑,内 有亥无刑;辰戌丑未有戌丑未互相刑,内有辰无刑;子午卯酉 有子卯互相刑,内有午酉无刑。是以此四位谓之自刑。盖无别 物相加,乃曰自也。又云:辰者水之墓,滔则盈;午者火之旺, 暴则焚;酉者金之位,刚则缺;亥者水之生,旺则朽。各禀已 盛太过之气而自致祸,故曰自也。生旺则沉静内毒,形容劣弱 ;死绝则深毒轻忽,察见渊渔,多肢节手足之灾。入贵格则机 变权谋;入贱格则多忧顽愚,不情自害。带诸凶煞,非令终也。 妇人主淫荡凶折之灾。

凡见刑不可便以凶论,须看五行中有无吉辰、旺相、官星、 印绶、责神、德福等物,有此诸吉相扶相助,刑不为害,而反 为用;如无诸吉相助,更带亡劫、天中、羊刃等煞以恶济恶, 祸不可言。又云:三刑怕金。《鬼谷遗文》曰:“君子不刑定 不发,若居仕路多腾达;小人到此必为灾,不然也被官鞭挞。” 沈芝云:“自刑带煞不为良,年月刑肤定见伤。不是狱中憔悴 死,便因刀剑刃头亡。”又云:“带辰午酉亥全,中年丧明。” 又云:“自刑怕火,若中有制,未可便此以论。”

又曰:凡命三刑,全须分刑得入、刑不得入。以年为主, 月日时为客,如主刑客,刑得入为贵,刑不入即贱;若客来刑 主,须是刑不入方为贵格,刑得入者即贱,假令丑刑戌,看是 何丑何戌,如乙丑刑庚戌,是同类相刑,不吉;刑丙戌壬戌则 相生相刑,不以刑论;戊戌甲戌相克相刑。戊戌刑得入,甲戌 不得入;更看祸福所生之地如何。如戊戌,福聚之地,却乙丑 来刑则大吉。刑不入福聚之地,不为贵命。余准此推。

经云:凡命定其无刑,先论太岁。盖言人恶见三刑,若月 日时带煞而太岁不干预者不论,故曰先论太岁。

又云:以煞止煞,多掌兵刑之任。盖言太岁受刑而别刑若 乃制刑太岁者。假令癸巳生人得戊寅日,却得庚申时之类。盖 癸巳为戊寅所制,得庚申木却制戊寅之土。本有刑而却无刑, 故曰以煞制煞。

古歌云:“三刑之位带三奇,天乙兼得在日时。刑若等分 干遇德,官居极品定无亏。”可见三刑要相等,更带三奇、贵 人、天德为吉。

论冲击

地支取七位为冲,犹天干取七位为煞之义。如子午对冲, 子至午七数,甲逢庚为煞,甲至庚七数。数中六则合,七则过, 故相冲击为煞也。相冲者,十二支战击之神,大概为凶。然有 为福之甚者,乃冲处相生。如辛巳金见癸亥水之类,主声望播 流,高明出众,科甲峥嵘;若冲处相克,如壬申金见庚寅木之 类,主人神情貌俊,襟韵脱俗,轩昂洒落,上视仰面而行;若 生旺主人神刚貌肃胆气壮,倜傥敢为多成败;死绝则寒酸鄙薄, 形容乖劣,动招凶辱,多夭折。若戌丑辰未四库所藏为十干财 官、印绶等物,尤喜冲激;若寅申巳亥金,子午卯酉金,反成 大格,不以冲击论。若同类相冲,如甲子见甲午,己卯见己酉 之类,主多破祖业,平生心不闲,刚明有断,假令禄高名重, 终有一失。

凡遇一七煞,命吉则冲发,命凶则为祸。如祸聚之地有他 位来冲,谓之破祸成福;如福聚之地他位来冲,则破福成祸; 如犯空亡,有他位来冲,亦为破祸成福,年月日时值此,必作 食禄之人。若月冲日时,时冲年,名仇,主与人无恩,多得憎 嫌,或长病,或暴卒;带劫煞、亡神相冲,主犯刑。若在死绝 处,主病多疾。带贵煞入局,有秀气科名者,多入台谏,终恶 疾而死;带元辰、空亡相冲,不下贱则贫寒。

沈芝云:“破印破财并破禄,破马少曾为我福;更加破合 日时冲,疾非手足即头目。破印者,如木人带癸未,内有乙丑 金之类;破财者,如金人以寅卯为财、见申酉之类;破禄者, 如甲禄在寅见申字之类;破马者,如马在巳见亥字之类;破合 者,乃干合被支破,如甲午人见己亥,或见巳字,即破己亥, 逢子破甲午合之类。诗云:相冲还是自相生,集来帝座位无刑 ;更得华盖兼权煞,为官清显统雄兵”。

可见冲破有吉有凶,不可概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