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破产事务管理署
机构名称 | 深圳市破产事务管理署 |
职能介绍 | 负责确定个人破产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资质,建立管理人名册;依法提出管理人人选;管理、监督管理人履行职责;拟订管理人的任用、履职和报酬管理具体办法。组织实施破产信息登记和信息公开制度,及时登记并公开破产申请、行为限制决定、财产申报、债权申报及分配方案、重整计划、和解协议、免责考察等信息。协助调查破产欺诈和相关违法行为。提供破产事务咨询和援助服务。建立完善政府各相关部门办理破产事务的协调机制。配合人民法院开展与破产程序有关的其他工作;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
电话 | 0755-82018201 |
电子邮箱 | pcs@sf.sz.gov.cn |
邮政编码 | 518034 |
办公地址 | 深圳市罗湖区金碧路42-1号深圳市破产事务管理署 |